2011年5月28日晚8时许,郭美美驾驶玛莎拉蒂在朝阳区金桐东路北口被正在转弯的吴先生驾驶的奥迪车撞上,玛莎拉蒂严重损坏。据郭美美称,被撞的白色玛莎拉蒂购于2011年4月2日,购车款为240万。郭美美随即将吴先生诉至法院,索赔修理费、车辆贬值损失等69万余元。同年11月,该案在朝阳法院第一次开庭,法院最终判令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维修费39万元、车辆贬值费21.3万元,保险公司赔偿维修费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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