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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电视购物广告今实施 重点时段禁播购物广告

来源: 网易娱乐  
2014-01-02 07: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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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月1日起,卫视频道每天每小时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不得超1次,每次不得超3分钟。不得使用新闻采访、主持人主持及“叫卖式”夸张配音、语调、动作等形式宣传,每天18点至24点不得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

  据了解,早在2009年广电总局就曾对电视购物短片做出严格管理,然而近段时间来,广告违规问题出现反弹,特别是部分卫视频道的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存在内容夸大虚假、长时间反复播出等问题,造成恶劣影响。记者就发现在不少二三线卫视在白天时段,反复播出一些内容夸张的减肥医药类广告,尤其夸大某类保健品、减肥品的疗效,“一周瘦七斤”、“一个月治好头疼顽疾”、“半年长高3厘米”的夸张语言比比皆是。且主持人说的广告词也颇具煽动力,配上广告商用专业模特拍摄的短片,很容易对一些中老年电视观众产生误导。故此广电总局除了规定在每天18点至24点时段内不得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外,还规定在其他时段播出的购物短片,不得使用主持人作宣传;不得使用“叫卖式”夸张配音、语调、动作等作宣传;不得使用“矫形”、“塑形”、“透脂”、“甩脂”等宣传或变相宣传丰胸、减肥产品等。

关键词:广电总局,整顿电视购物广告责任编辑:张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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